根据国家及扬州市相关的政策条例。符合条件的职工必须依法对生育保险进行缴费。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跟据《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同时,《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了对生缴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此,小编为提供扬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扬州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
职工缴费比例为6‰。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按缴费基数的2‰比例从医疗保险缴费中提取划拨生育保险基金。
扬州市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 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扬州市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可上调费率,运行有结余可下调费率,动态调整。此举将有助于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更好地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对各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一、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人社部将进一步明确完善市级统筹,防范因参保人员生育率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给基金运行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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