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一男子廖某贵为获得赌资,伪造多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透支套现,银行多次催收也不还钱款。日前,龙华区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廖某贵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澄迈男子廖某贵在2014年9月上旬,伪造了陈某存、陈某奋、石某洪、廖某、王某标、李某深6人的身份证,并使用伪造的该6人的虚假身份证明,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了6张信用卡。随后,廖某贵多次以透支或者套现的方式使用该6张信用卡,并将钱款用于赌博。廖某贵利用这6张信用卡共透支使用63876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欠款。2012年9月18日,廖某贵在同一银行以本人身份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8000元。自2013年4月份开始,廖某贵使用该信用卡共透支7994.92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贵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诈骗数额为63876.46元,达到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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