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人受审。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新京报快讯4名犯罪嫌疑人用大量他人身份证在北京多个银行办理上百张银行卡,后被朝阳警方抓获。今天上午,4名被告人被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在朝阳法院受审。他们承认,办大量银行卡就是为了寄给台湾电信诈骗团伙使用。
今天上午,李艳辉等4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公诉机关指控称,李艳辉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陆续雇佣并伙同其余3人在朝阳区亚运村邮政储蓄银行等地,冒用多人骗领信用卡100余张,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责任。
1994年出生的李艳辉在4人里最年轻,他旁边的袁美琴比他大16岁,两人在日常办卡中还产生感情,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我认罪…就是想赚钱,一张卡能挣一百。”李艳辉说,自己在网上找到这份“工作”,对方告诉他用卡是为了在淘宝上偷税漏税。一名叫“华哥”的上家从广州寄来大量身份证,让他在北京找银行办卡。他感觉自己一个人去办太慢,就雇佣了本案的其余被告人办卡,办一张卡给60元。
李艳辉说,根据“华哥”指挥,他集中在中信、兴业、南京等银行办卡,因为这几家银行办卡比别的大银行容易。如果银行工作人员问起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办,李艳辉就会让其他人冒充本人和银行工作人员通电话,称“上班忙过不去”。
李艳辉的下属姚新文在亚运村一家银行办卡时,银行人员发现可疑之处,立即向亚运村派出所报警。在民警询问过程中,姚新文无法说清手中他人身份证件的来源,随后,民警从其身上发现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6张银行卡。证据面前,姚新文供认用他人身份证件非法办理银行卡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根据姚某提供的线索,当晚在昌平一平房大院内将李艳辉等人控制,当场起获35张身份证件及100余张银行卡。
民警联系到多名被冒用身份证者,这些人均证实自己曾遗失过身份证。警方介绍,李艳辉等人是电信诈骗复杂环节中的一个分支,他们将办好的信用卡高价卖给境外电信诈骗团伙,用于接收和转移被害人被诈骗的钱财。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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