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透资信用卡?当心无力偿还会获刑!

亚心网讯眼见自己创立的公司因资金匮乏无法继续运营,作为公司老板的吴某,采用透支信用卡的方式缓解压力,本想待资金回笼后及时偿还,但经营状况却不尽如人意,最终吴某无力偿还信用卡,还因此获罪受罚。

38岁的吴某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着一家网络技术公司,经营每况愈下,有时甚至员工工资都要拖欠好几个月才能发放。

2013年3月,吴某的公司因多月未接单,面临关门的可能,经过一番考察,吴某决定引进一批新设备,扩大公司业务,以此带动公司发展。但因无法预支购买设备的钱,吴某在乌市一银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最长还款期限为55天。

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吴某使用该信用卡消费及提现合计12万余元,只待公司能重新运作起来,然而吴某引进的设备并未得到市场的认可,最终吴某的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告破产。

在接到银行多次催款后,2015年8月,吴某向银行偿还了一部分欠款,但仍旧欠银行本金7.5万余元,逾期利息5.9万余元。

此后,为了躲避银行的催款,吴某更换了电话和住址,消失不见,无奈之下,银行报警处理。案发后,吴某的家属于2016年6月,将吴某所欠的13万余元全部结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银行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本金7.5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刑法规定,使用伪造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使用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上情形之一,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都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以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要正确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出现因过度透支而无力偿还,如若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还将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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