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卡友张小姐投诉称,自己在注销信用卡的时候遇到了银行方面的百般阻碍,甚至在注销的同时还扣取了年费。经过一番调查后得知,银行方面为了挽留客户,在一些方面未尽告知义务,由于信用卡销卡存在45天的清账等待期,有些收费项目就在该期间内才能体现出来。所以,卡友在销卡的同时,一定要仔细询问清楚当月的欠款及消费情况,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回顾事件:注销信用卡后仍扣了年费
张小姐由于信用卡数目太多,所以决定注销一张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该信用卡透支额度为6000元,账单结账日为每月下旬。张小姐于1月上旬将卡内的消费欠款全部结清后,于1月15日左右致电该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进行注销。
但是问题来了,据张小姐反映,客服仔细询问了注销理由后,一再挽留张小姐保留该卡,但鉴于张小姐的坚持,该客服在没有告知任何注销信用卡注意事项和条款的情况下,告诉张小姐需要通过预留手机号所接收的短信,才能完成注销操作。但是张小姐于1月16日至2月5日左右多次短信注销,均未果。
然而,等不到任何回音的张小姐,却在2月初收到了该行发来的年费逾期未缴纳的催款短信,最后,张小姐于2月15日通过电话进行了销卡,并缴纳了年费,2月16日张小姐这张信用卡终于注销成功。
市场现象:信用卡销卡存在45天清账期
张小姐投诉的理由有两点,第一该行故意设置了注销信用卡的难度,短信注销显然并不快捷和准确,通过信用卡中心电话就可以直接进行注销。其次,该行客服未尽全告知义务,第一次申请注销的时候,并未提前告知该卡还存在年费未缴纳。如果客服人员事先讲清楚,张小姐完全可以暂缓注销,等次月完成6次消费冲抵年费后,再注销该卡。
某股份制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信用卡申请容易,销卡难已经成为了业界共识。之所以留出45天的清账期,银行也有私心,如果持卡人注销成功,银行有150-200多元的发卡成本将付之东流,其次,银行希望得到活跃用户可以从中盈利,哪怕只是利用银行的免息期。
信用卡网信用卡专家认为,银行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取决于业务人员是否尽到了“充分告知”义务。本案中张小姐因为银行业务人员未充分告知信用卡注销流程而遭受了损失,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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