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期数

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期数如下:

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消费专用备用金”)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向我行申请一笔小额备用金,并分期偿还本金及一定数额手续费。

1、分期期数:持卡人可选择申请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请金额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100000元。(具体申请期数及金额以网站申请确认信息为准。)

2、分期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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