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信用卡盗刷 保安获刑又遭罚2万

南通一小区保安在路边捡到带有身份证、信用卡的钱包,一时起了贪念,ATM机上试探出密码后,刷取出他人现金7000元,结果近日被南通开发区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家住湖北的姚某系南通一小区保安,45岁。今年1月25日13时许,姚某在南通市开发区优山美地花园门口拾得一只钱包,发现钱包内装有身份证一张、加油卡两张、中信银行信用卡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两张以及现金2000余元。姚某心中暗喜,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外财”。几天后,姚某通过失主吴某的身份证在ATM机上试探出其名下招商银行卡密码,并分三次取出人民币共计7000元。当日,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调阅监控及走访调查,成功将姚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姚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全部退还了被盗刷及捡到的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主动预交部分财产刑执行保证金,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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