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办信用卡可“货比三家”

现在各银行的信用卡使用起来差别不大,这种状况将随着明年1月1日《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实施而彻底改观。届时,办信用卡可要“货比三家”了。下面信用卡网为你解读信用卡新规与现行规定的不同之处,希望信用卡持卡人做到心中有数。

变化之一是透支利息可打七折。目前,各家银行信用卡的透支利息均为每日万分之五,折合成年化利率高达18.25%。新规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七折。也就是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的基础上打七折,即万分之三点五,也就是说,以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35%-0.05%之间。所以,明年起,办信用卡可以比较一下透支利息高低了。

变化之二是不再收取滞纳金,违约金的金额可以商量。目前,银行收取的滞纳金比例由央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一名用户信用卡消费了1万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还款日之前没有还款,银行目前收取的信用卡滞纳金大多为1000元乘以5%,在实际收费中,滞纳金收取最低1元。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收费的基数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新规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央行规定,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也就是说,今后违约金怎么收取,可能由信用卡中心与持卡人共同决定,持卡人也要比一比啦。

变化之三是ATM机每日取现额度增至1万元。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由现行的每卡每日累计2000元,提高到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信用卡额度内的现金提取业务,额度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这项限制的取消将更加方便持卡人向信用卡“借钱”。而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新规首次允许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但不得转至其他信用卡账户和他人银行结算与支付账户。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

变化之四是信用卡可充值支付宝微信,利息按取现算。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使用信用卡向诸如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新规由银行自行确定是否允许预借现金额度的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也就是说,当借记卡没有充足资金时,信用卡将可以为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需要注意的是预借现金无法享受免息还款,所以从取现当天起,银行将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并且按月计收复利。

变化之五是发卡机构不能再收取超限费。持卡人平时使用信用卡时,除了固定额度之外,还可能有10%的上浮额度,如果你不小心“刷爆”信用卡,有可能要交一笔额外的收费,这就是超限费。新规禁止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费。

变化之六是费用一次性收,不得利滚利。新规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变化之七是银行自行决定免息期和最低还款额。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目前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新规取消了对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的限制,由各家银行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度灵活决定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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