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临时工洪某办理三张信用卡,刷卡消费套现,恶意透支6.1万,到期后拒不偿还。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洪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2年半,罚款3万元。
记者了解到,洪某是我市某供水公司某部临时工,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0年10月27日,洪某办理了一张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期间,洪某先后多次用于刷卡消费和套现,自2011年11月23日开始不予还款。截至2012年10月22日,透支本金29879.31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其催款,洪某仍不偿还。
第一次得手后,洪某更加变本加厉。2011年4月8日,他又办理一张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期间,洪某先后多次用于刷卡消费和套现,自2011年12月21日开始不予还款。截至2015年12月25日,透支本金29958.21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其催款,洪某仍不偿还。
2011年7月15日,洪某又办理招商银行信用卡,自2012年4月11日开始不予还款。截至2015年11月15日,透支本金1314.59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其催款,洪某仍不偿还。
针对洪某恶意刷卡而不偿还的情况,2012年10月22日,中国银行东营东城分行报案。2015年10月1日16时50分,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胜东派出所在胜东社区华瑞西区将涉嫌吸毒的被告人洪某抓获。
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洪某违反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恶意透支61152.1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洪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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