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银行信用卡不还款,多次催缴不理睬被判刑。近日,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被告人夏某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夏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之初,夏某还能较为合理的控制花销,每个月也按时还款。随着消费需求越来越大,夏某的开销也开始大手大脚起来。夏某心想,银行又不能直接管我,我拖欠几天还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他使用上述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并从2015年7月起,就没有再还过款。银行于9月起多次通过信函、电话、当面等方式进行催收,但夏某不以为意。截止到2015年12月,夏某共计透支本金人民币5万余元。直至案发前,夏某仍不能归还欠款。
2015年12月,公安机关将夏某抓获归案。同月,夏某的家人代他向银行还款30000元。2016年8月,经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岸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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