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旅游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问题】

提供旅游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差额开票。实际业务中,我们与合作酒店、景区一般都是按月结算,相关费用会根据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因此开票时无法确认差额部分的金额是多少,这种情况应如何开具发票?

【回复】

如开票时无法确定差额金额可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确定差额金额后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必填项已用*标注。

相关推荐

信用卡积分兑换话费

现在不少信用卡积分都可以兑换话费了,哪些银行信用卡可以兑换积分呢?具体又要怎么兑换? 每年年末,打开各家银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