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信用卡时,银行称无需收取提现费,正常用卡一年后,突然多出5000多元的提现费。这笔无端多出的“提现费”让市民江先生很是不满,他认为银行单方面修改合同,并没有提前告知,是不合理的。光大银行东莞支行回应称,收取“提现费”依据的是根据总行的规定,已经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客户。
银行突然要收“提现费”
“在查看信用卡账单的时候,无端多了5000多元的提现费。”市民江先生表示非常纳闷,“我已经使用该信用卡一年多了,并不知晓发卡单位光大银行何时单方面变更了合同内容,其间该行也没有就提现费的收取与我作二次确认。”
据悉,江先生办理的信用卡具有提现和消费功能,两项功能分别有10万元的额度。其最大的亮点是该信用卡是不需要收取提现费,没有免息期,不过消费和提现要按天计息,自银行记账日起日息千分之五收取利息。该功能适合短期急需提取大量现金的消费者。
今年4月,江先生在查看账单的时候,发现有两笔提现费,共计5000多元。在正常使用该信用卡的一年内,光大银行的客户经理也没有向江先生提及过“提现费”。
“突如其来的提现费,让我措手不及,对此,银行也愿意补偿10000消费积分弥补我的损失。不过,我觉得银行这样单方面更改合同,是存在问题的。银行更改合同并没有征得客户的同意;最关键的是,银行并没有及时与客户反馈信息,通知并不到位。”
江先生说:“平时我们并不经常浏览银行的网上公告,并不知悉银行的新变动。此外,银行给客户发送短信,客户或屏蔽了银行信息,没有及时收到通知也是常有的。因此,银行是有义务和责任通过电话沟通,与客户再次确认。”
收“提现费”是总行政策
对于信用卡突然要收取“提现费”一事,中国光大银行东莞支行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回应:收取“提现费”是光大银行的一项新政策,该政策于2014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也经过了上级银监部门的批准报备。
说到江先生的投诉,该负责人表示,2014年7月,中国光大银行的官方网站上就公告过收取提现费一事。同年的10月份,也通过手机短信给信用卡客户发送了通知。与此同时,江先生曾通过网络提现过一笔款项,在进行该项操作时,网站也有关于“提现费”的相关提醒。
记者在翻看光大银行的官方网站得知,2014年7月,该行确实挂出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调整或新增信用卡收费标准的公告。今年5月22日,记者再次翻看光大银行官方网站,该公告还挂在官方网站上,不过光大银行却开展乐惠金卡免收取现费活动,在2015年5月19日至8月31日期间,使用光大银行乐惠金卡片消费账户(信用卡账户)产生任意一笔取现交易都实行免收取现费优惠。
消费者有权不同意银行的变更
那么,银行单方面修改信用卡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嘉豪说:“此状况相当于银行重新订立临时合同,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银行有责任通知消费者到位。另外,权利和义务是双方面的,银行有权利单方面修改合同,消费者有权利不同意银行的变更,并免费使用信用卡的提现服务。”
一位从事银行业的人士表示,信用卡主要用于消费,若从信用卡提取现金使用,多数银行会收取提现费和利息,其手续费和利息较高,对消费者来说并不划算。
记者了解到,东莞多数银行会收取提现费和提现利息。譬如广发银行境内透支提现需按交易金额的2.5%收取提现费;东莞银行则需收取1%的提现费;交通银行提现则需收取1%的提现费,每天最多只有2000元的提现额度。
此外,部分银行也不收取信用卡提现费。如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只收取提现的利息,不收取提现费;民生银行东莞分行在本行提现,则不需要收取提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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