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河北省唐山市市民 孟洋
今年9月18日到21日,我和一个朋友去法国尼斯旅游。出发前,我们通过国内某知名酒店预订网站,预订了马塞纳广场边的酒店式公寓。
为了保证酒店预定成功,必须填写相关信息。预订酒店时,国内某知名酒店预订网站的网页上要求填入的内容有:信用卡卡号、持卡人姓名、信用卡有效日期和卡片背后的三位数安全码。我填写了一张国内银行信用卡上的这些信息。
9月18日到了尼斯,我联系了酒店式公寓的房东。房东是一位尼斯本地人,一位女士。我向她出示预订信息后,她打个电话确认并告诉我,已通过酒店预订网站预订了3晚。
“你付款了吗?”房东问我。就在她问这个问题时,我收到银行通知短信,划款成功。又过了大概15分钟,房东说已经确认付款。
我们住了3天,然后离店并离开法国,这中间没有发生问题。
10月8日一早,我的手机突然收到信息,显示我刷卡340多欧元。
“是不是银行发错了?”我觉得不对劲,还在想的过程当中,收到第二条短信,成功刷卡45欧元。
我赶紧打电话给银行想把这张卡挂失。在我打电话过程中,又接到短信提醒第三笔交易成功,刷走50多欧元。
电话接通后,我立即办理了信用卡挂失,此后,费时费力的维权开始了。
我原来以为,在国内酒店预订平台预订酒店,钱是交给国内的预订平台。在维权过程中,我才逐渐了解到,我的信用卡信息留给国内的酒店预订平台后,国内的这家公司把信息交给了国外的合作平台。国外的合作平台给我预订酒店时,又把我的个人信息和信用卡信息毫无保护地交给了酒店,这才发生了盗刷的事情。
发生盗刷后,我让银行帮我查询这三笔不正常交易的收款方。银行告诉我,三笔交易收款方的地址,就是我9月18日住的酒店式公寓的地址,名称也一致,是同一家公司。
经过与银行沟通,我才了解到,正常交易和盗刷的收款方虽是同一家,但从名称上看,却是一个房地产公司,而不是酒店式公寓名称,而且是网络交易。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信用卡被盗刷后,可以“48小时免赔”,但其中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通过网络进行的房地产交易。由于收款方是房地产公司,又是通过网络进行,所以我无法获得信用卡被盗刷时的免赔服务。
我知道是当时住的公寓多收钱后,打电话给国内酒店预订网站。因为网站系统显示酒店式公寓只收了一次钱,客服要求我出示证据。
我把银行给我的截图等证据,发给国内的酒店预订网站。又过了很多天,对方回复,酒店承认多刷了我的钱,会归还。
后来,我再跟酒店预订网站联系,对方说还在追踪这件事情。我的信用卡被盗刷已经一个月了,还没有最终结果,钱也没有追回来。
出现盗刷情况后,银行建议我马上报警。我当时就蒙了,心想,刷卡的交易是网络交易,信用卡是国内卡,预订平台是国内平台,酒店是国外的酒店……我到底该报国内的警,还是该报国外的警?
或许,我的遭遇并非个例。遭盗刷当天,我就给酒店式公寓房东打电话询问,房东的第一反应就是问我“是重复收款了吗”?我说是的,她说查一下然后回复。但是,从第二天起,她就把我的手机号屏蔽了。
生活中,这样的跨境网络交易不算少见,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疏于个人信息保护,后果真的不堪设想。目前,我考虑通过诉讼向国内这家酒店预订平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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