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早晨,还在睡梦中的李先生接到银行电话,称自己的信用卡在国外消费。这让李先生很纳闷,卡在自己身上,自己人在昆明,为何会在万里之外消费?消费短信一个接一个发来,李先生心都碎了,赶紧通知银行冻结了账户,并向昆明警方报案。
案例
大洋彼岸有人“消费”
2013年9月,昆明市民李先生办了信用卡,一直正常使用。今年6月12日上午,信用卡发卡行打来电话,对方询问他是否在美国使用信用卡消费。李先生很肯定地告诉银行,自己正在昆明家里睡觉,信用卡在身上。
李先生说,银行告诉他,信用卡可能被盗刷,让他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李先生向记者出示的银行刷卡消费短信显示,他的信用卡6月12日上午7时55分授权美元消费3089.37元,第二次消费3000美元时,由于卡上额度只有2万元人民币,额度不足,交易失败。李先生担心远在美国的这位“消费者”会继续提升额度盗刷,于是请发卡银行冻结了账户。
当天上午8时50分,李先生向昆明警方报案。西山区公安分局永昌派出所给李先生的报警三联单,记录了他的报案事由。李先生称,他报案的目的是想证明银行卡在国外被盗刷时,他人在昆明而不在美国,被盗刷的银行卡也一直在身上。
由于银行需要两三个工作日后才能提供消费账单,因此这次意外消费该如何处理,李先生还在等待银行答复。李先生说,这张卡他在商场和超市消费过,也在香港消费过,但从未出国使用。
律师说案
信用卡在境外被盗刷快去证明人卡都在国内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律师说,发生信用卡在境外被盗刷等情况应及时报案,由警方落实相关案件情况。同时,应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用户在盗刷时段未出入境且信用卡一直在身边。用户可与发卡行联系,协商确认各方责任范围,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孙文杰律师提醒市民,妥善保管个人的各类借记卡卡号、密码及个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非必要场合不要向第三方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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