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结合泰州市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现在生育保险已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58117人。同时,还调整了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全面积极落实政策,真正保障人民利益。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泰州市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降至0.5%
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费。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淮。我市原政策规定缴费比例为1%,现降为0.5%。
此外,针对目前各地生育保险政策不统一、待遇标淮差异较大、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新规明确,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我市生育保险将继续实行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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