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 惠州生育险新政策

大家都知道今年全面二胎政策,生育保险方面的内容都有了一定整改,比如产假天数调整,没有晚婚晚育假,那么这对生育津贴计算天数有什么影响呢?下文信用卡网小编将以惠州为例,阐述惠州生育险新政策以及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天数调整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号公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和省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的有关要求以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5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进程,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

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提高“精神分裂症”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将“精神分裂症(经专科医院系统治疗1年以上)”调整为“重症精神类疾病(经专科医院系统治疗1年以上)”,其特定门诊限额4000元维持不变,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从55%提高到95%,个人支付比例从45%降低到5%。

三、调整定点机构服务质量考评扣减方式

定点机构收取的参保人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医药费用,社保经办机构不再扣减服务质量考评金。

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就是信用卡网小编对惠州生育险新政策的介绍,欲知更多社保知识、信用卡知识请关注信用卡网哦!信用卡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社保资讯以及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了解社保以及更好地使用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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