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虚构公司、虚构身份、 虚构自己可办理高额信用卡业务等事实,骗取被害人“手续费”10万多元。昨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 该男子因构成诈骗罪, 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并责令退赔。
设立假公司代办信用卡
2014年3月,张亮通过办假证的人,办理了“南充大亮信息咨询部”的营业执照、印章,自封为公司总经理。同时,找来业务员小田和小郑,任命为市场经理,小易为财务经理,并制作了相应的名片。
公司成立后, 张亮对外宣称可以帮助他人办理高额度信用卡, 每办一张卡需收10%左右的手续费。张亮还要求“员工”在亲朋好友中开展业务。
骗取“手续费”玩消失
2014年4月, 张亮用微信联系开火锅店的王成, 吹嘘自己可以办理高额度信用卡。 正缺资金的王成与另一名副总徐科与张亮达成协议, 让张亮给两人一人办一张80万元的信用卡, 每人给张亮5万元手续费,前期每人先给3万元,拿到信用卡后每人再付2万元。
签订委托办理信用卡的协议书时,张亮又找人办了假的身份证,与王成、徐科二人签订了协议。协议签订后,在张亮的多次催促下,王成、徐科二人共向张亮转款58300元。在这之后,张亮一直说信用卡没办好,并将王成、徐科电话拉黑。
2014年7月,张亮用同样的手段与邓薇签订了协议。在邓薇分两次付了2万元手续费后,张亮又将邓薇电话拉黑,让她无法联系到自己。
此后, 张亮又骗取了自己女朋友的舅舅杨涛3万元钱。 后张亮与女朋友发生矛盾,他又断开了与女朋友及杨涛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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