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赚取手续费为诱饵,骗别人帮忙代还信用卡欠款,却在别人打钱后马上挂失信用卡诈骗。昨日上午,永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持卡人邹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去年年底的时候,邹某与杨某商谋,由杨某负责开车接送,邹某出面以帮助自己信用卡还款并支付手续费为由骗钱。
两人来到永嘉县江北街道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找到了之前认识的一名工作人员小李。
“兄弟,能不能帮我个忙?我信用卡里欠了5万元,但暂时没钱还,我把信用卡还有密码给你,我的信用卡有套现功能。你还完欠款后,再用我的信用卡套现5万元,我给你500元手续费当做答谢怎么样?”
小李一听,平白无故就可以赚点钱,便同意了。但就在小李还款几分钟后准备套现时,竟发现信用卡居然被挂失了,打邹某的电话也显示关机,自己的5万元就这样没了。
今年1月和3月,邹某故技重施,又骗取被害人小管和被害人小周人民币2万元和人民币4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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