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

社保待遇标准政策每年都会有所调整,因此社保中的五险的待遇标准政策也会相应有所调整,那么2016年工伤待遇标准政策发生了哪些调整呢?2016年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有哪些调整?欲知详情,请继续关注下文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相关内容。

1、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一:调整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1级–6级伤残等级并领取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以及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2、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二:调整时间

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3、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三:调整标准

(1)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6级因工负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按下列标准进行调整: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88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72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6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0元,五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4元,六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92元。

1996年10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因工负伤人员,在前款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调整后,一级低于2320元的,二级低于2191元的,三级低于2062元的,四级低于1933元的,五级低于1804元的,六级低于1547元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

(2)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3)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条件的,其抚恤金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调整: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9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调整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补足到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四:资金渠道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进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5、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五:有关要求

提高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是党和政府对工伤人员的亲切关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按时间调整,按调整金额兑现。

以上内容就是信用卡网小编对哈尔滨市工伤待遇标准政策调整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欲知更多社保知识、信用卡知识请关注信用卡网哦!信用卡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社保资讯以及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了解社保以及更好地使用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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