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购物未回寄退税单 信用卡被扣高额税款

陆女士在意大利一家免税店用信用卡购买了2000多欧元的商品。回到上海数月后,银行发来短信提示,称该卡在欧洲消费400多欧元,这让陆女士颇感意外。莫非是自己的卡被盗刷了?但银行却称该笔款项是增值税。明明购物的是免税店,何来增值税?银行的解释让陆女士一头雾水,于是她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陆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夏天,陆女士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英法瑞意四国12天游。当行程到达意大利时,导游将游客带到了一家皮具商城购物。陆女士回忆,当时导游介绍说这是一家免税商店,游客购物后可当场减免税款。陆女士遂在该店选购了多件商品,并通过信用卡支付了货款。

由于是外币信用卡,回国后,陆女士就再也没有使用过那张卡。然而,3个多月后的一天,陆女士收到银行发来的一条短信,称她的这张卡在欧洲消费409.82欧元。人和信用卡都在国内,怎么会在境外有消费呢?陆女士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的信用卡被人盗刷了。

于是,她立即致电银行要求不要划款并冻结信用卡,但最终这笔钱还是被划走了,消费地点显示为意大利。陆女士回想整个欧洲游,在意大利只在这家皮具店有过消费,因此她怀疑是当初店家留下了信用卡信息再进行恶意盗刷。此后,陆女士还咨询了导游,导游表示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问题很有可能出在陆女士没有将税单寄回而扣划了一笔税款。银行方面也给出了相似的解释。但这并不能让陆女士信服,因为在她看来,信用卡担保扣款应该有自己的授权,但自己并没有授权过。

在与银行交涉未果后,陆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陆女士认为,自己在收到消费短信后立即通知银行该笔消费并非本人使用并要求立即冻结账户,但银行仍不尽审慎义务,不负责任地在没有其本人密码和授权签名的情况下将款项扣划,构成违约,遂要求银行赔偿409.82欧元和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修改诚信记录。

对此,银行辩称,陆女士在意大利购物支付的费用中并未包含409.82欧元的增值税,她应当在离开欧盟时将由欧盟海关盖章的增值税退税表寄回退税公司。因退税公司未收到退税表,退税公司就从其提供担保的信用卡中扣除了这笔增值税。银行作为发卡行,按照国际清算组织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银行还指出,本案事实上是陆女士与境外商家之间因退税引起的纠纷。

庭审中,银行出示了一份境外调取的陆女士消费单据并委托专业翻译机构进行了翻译。该单据中的退税单显示,陆女士当时购买了8件商品合计2027.75欧元,未支付增值税409.82欧元,陆女士应将由欧盟海关盖章的退税单退还给退税公司,如做不到这一点,陆女士授权退税公司在其名下的信用卡中扣除相应的税收。该份文件中同时留下了陆女士的护照号码、地址及两处签名确认。对此,陆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情,自己是跟团游,如果有退税单也是旅行社统一处理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免税购物是一些国家对外国游客购物的优惠制度,游客需保证所购买的物品在旅游地之外使用,本案中陆女士在离开旅游地时并未将当地海关盖章的退税单寄回退税公司以兑现其享受免税购物时的承诺。陆女士所称被境外盗刷的金额409.82欧元与退税单上承诺未将海关盖章的退税单返还给退税公司,授权该退税公司从其信用卡上扣除总额409.82欧元一致。陆女士对此虽予以否认,但并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法院对陆女士主张的信用卡被盗刷的事实无法认定,其要求银行承担相应损失的依据不足,法院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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