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少还2万元银行要求按25万全额缴滞纳金信用卡如果没有按时足额还款,是否还有商量的余地?昨天上午,温州消保委开了个通报会。针对近期出现的可能侵权现象,做了提醒。
信用卡还款可以宽限3天
信用卡透支后被迫缴纳天价滞纳金的新闻,我们看了不少。比如,江苏一位市民信用卡透支0.6元,6年后被要求缴纳滞纳金7500多元,高达欠款额的1.25万倍。
去年6月,温州市民黄某因信用卡透支25万元,去银行转账还了钱,当时没收到银行的短信提示。没想到一个月后,银行说他少还了2万元。不仅要求他缴纳滞纳金,而且要求按25万元全额缴纳。
黄某气不过,到温州消保委投诉。
虽然经消保委调解银行最终免了这笔滞纳金,但这个问题引起了温州消保委的重视。经他们暗访,发现温州信用卡消费的一些“霸王条款”。
早在2013年,中国银行卡协会就以《公约》的形式,提出一个“容时容差”服务:信用卡还款期限到期后,至少可以宽限3天;如果持卡人未能足额还款,缺口小于等于10元的,视同全额还款。
也就是说,持卡人如果晚3天还款,或者少还了10块钱,都没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银行根本没说有这项服务,甚至少还1块钱也不行。
而对于天价滞纳金的问题,去年11月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有过一个判例。法院判决信用卡透支的利率约定不合理,并将信用卡欠款利率封顶在年利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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