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密码设为身份证号 真的要不得

“我已经没得钱退赃了。”昨日,南岸区法院第三审判室,马冬和江升(均为化名)无奈地摇头。

两人因犯盗窃罪,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所有罪恶都源于一个钱包。钱包是马冬在公交车上偷的,他和江升“幸运”破译了钱包内的银行卡、信用卡密码,取完现金后便来到商场疯狂刷卡,一下子买了十几万的黄金首饰。当他们被警方抓获时,销赃后的钱已挥霍得所剩无几。

偷来的钱包

身份证和银行卡样样齐全

马冬和江升三十几岁,常在一起“混”。2月28日,马冬一个人出去“做业务”(扒窃)。临近中午时,他在南岸麦德龙附近坐上一辆361路公交车,选了一个前面坐着一对男女的“好”座位。

前面的男子四十多岁,穿着一件黄色皮夹克。马冬看准时机,将手伸向了前方男子的左上内口袋,一个黑色钱包顷刻到手。

下车后,马冬立刻打了个出租车回所住的宾馆找江升。他打开钱包翻了一下,里面有31张百元大钞,还有七八张银行卡、一张500元提货卡、一张身份证和一些写着电话号码、数字的纸片。

破译银行卡

刷光卡上十几万买黄金首饰

“兄弟,我刚刚偷了一个钱包,里面有很多银行卡,还有身份证哟!”马冬一回宾馆就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江升。

江升一听高兴得直拍大腿:“走!我们去试试看能不能取出钱来。”于是两人出门找ATM机取钱。

“试试身份证号码。”江升是个“老手”,对试银行卡密码很在行。

他们找了一个ATM机,用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作为密码,成功套出了一张工商银行理财金卡和一张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的密码。

江升分三次从ATM机上取出4500元进行了平分。

但这点钱根本不过瘾,马冬出主意找个地方把卡上的钱也刷出来。

两人赶到南岸区步行街,来到一家名为“星月情珠宝商行”的店铺,用盗来的银行卡选购一大堆项链、戒指、耳环等价值115500元的黄金饰品。

随后,马冬将黄金饰品卖了7.2万多元,分给江升1万元和一条黄金项链。

无力退赃款

还是屡次犯案,难逃牢狱之灾

这一次,马冬和江升已不是首次犯案了。2008年12月,马冬因扒窃被南岸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了10天。在2009年3月10日,他又因盗窃被教养一年。

江升更是在2009年12月9日因犯盗窃罪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刑,今年2月25日才刚放出来。

今年2月28日,两人一起刷光了偷来的银行卡和信用卡。

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马冬主动上交了1500元赃款,江升交出了马冬分给他的一条40余克重的黄金项链。其余的钱款都已挥霍,他们均已无力退还赃款。

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吴言才介绍,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至少也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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