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使用信用卡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或购房、汽车等消费时,常常被相关银行客服打电话要求分期付款。有些银行客服不厌其烦地骚扰信用卡持卡人甚至拿出不分期付款将降低信用卡额度等威胁手段强迫信用卡消费者就范。
信用卡刷卡购物消费,原本银行就从商家收取了一定手续费。按照最新规定,借记卡刷卡费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单笔收费13元封顶;贷记卡费率不超过0.45%,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信用卡每交易一笔,发卡行都能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按道理银行应该知足,不能再强迫信用卡消费者分期付款。即便要分期付款,也应充分尊重客户自愿选择,不能打电话反复动员和要求消费者分期付款。如此硬性操作,就有点强卖强买、逼金融消费者就范之嫌。
为何有强迫消费者信用卡分期付款的事件发生?关键是当下某些银行经营理念出了问题:一是对信用卡手续费仍不知满足,妄图在赚取手续费之后,再赚取分期付款利息,达到“两头通吃”的目的;二是借信用卡合法外衣行非法提高金融服务成本之实。因为通过电话方式强迫客户分期付款,有录音依据,可规避违规,即使被举报,银行也能拿出证据说是客户自愿分期付款,让监管部门无法查处和追责,逃避监管惩罚;三是中间业务创新任务过重,让基层银行人员绞尽脑汁、千方百计从普通金融消费者身上动歪点子。
显然,强迫信用卡分期付款,是一种典型的变相乱收费行为,既违背中央有关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的政策要求,也会使银行遭外界诟病,降低其社会形象和声誉。对此,监管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同时,银行内部上级行应加大对下级行审计检查力度,降低中间业务及过高的利润考核指标,从根本上遏制基层商业银行坑害金融消费者的不良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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