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操作指南(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操作指南(二)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第三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相关规定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怎样抵扣?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认证相符或在增值税查询平台进行勾选确认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认证结果“不符”或无法认证的不能抵扣进项。

(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多长时间内进行认证或勾选?

答: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或勾选。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勾选,不得作为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提示:超过180天无法进行认证或勾选。

(三)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后,什么时候抵扣进项?

答:认证相符或进行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元,税额6元,并于当月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对该发票进行了勾选确认。该纳税人应于7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6元,如7月未申报抵扣,则以后月份不得抵扣。

(四)丢失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确认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确认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丢失未认证或未勾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或未勾选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或直接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勾选,认证相符的或勾选确认后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或未勾选,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或直接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勾选,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四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操作

提示:如遇到技术问题,可以拨打服务单位咨询电话010-59831188,也可以关注“长城软件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

(一)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1.首先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打开IE浏览器(建议IE8以上的浏览器体验更佳)

2.登陆途径

途径一:直接输入网址登录 https://fpdk.bjsat.gov.cn

途径二: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登录

(1)进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点击“取消认证”。

(2)点击后,出现对话框,点击“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陆地址”进行登录。

注意:首次登录系统可能会出现如下提示警告,需要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的链接。

3.进入登陆界面,首次访问请先下载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点击“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的链接,根据不同的税控设备类型,金税盘或税控盘,选择下载相关的驱动程序文件。

注意:按照下载的《基础驱动及安全控件安装手册》,安装根证书和安全控件。

4.平台信息设置

录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证书密码进行登录,首次登录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平台信息设置”页面,企业可设置专属于本平台的密码并填写办税人员信息。

注意:

(1)业务人员进入平台时,除了需持有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证书密码外,还需要掌握平台密码,校验通过才能进入本平台操作。

(2)金税盘和税控盘证书初始密码请咨询税控服务商。

5.登录系统。输入税控盘或金税盘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登录系统。

注意:(1)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系统,进行操作的电脑必须连接金税盘或税控盘。

(2)若平台密码错误次数超过十次,或忘记密码,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解锁重置或明天再试。

6.主页面。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主页面中,主页面如下图所示:

(1)上部分为系统的主要功能菜单,包括:发票勾选、批量勾选、确认勾选、确认查询、发票查询、抵扣统计等功能菜单。

(2)中间部分为工作台区域,企业可以看到当前年度内各月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勾选确认情况,分别通过三种颜色来区分,

橙色

,表示未进行确认勾选操作,系统通常会显示当月最新未确认抵扣的发票数量及税额合计(每日凌晨更新一次);

绿色

,表示该月的勾选操作已经得到确认完成,不允许企业再进行涉及发票勾选状态调整的操作;

灰色

,表示该月份为当前月以后的月份,不能进行勾选、确认等操作。

(二)发票勾选操作

1.发票勾选条件: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系统开具的、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发票

(2)发票状态为正常、未超过抵扣时限(抵扣时限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开始以前)的发票

例:发票开具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则该发票开具之日起第180日为2016年10月27日,则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发票的时限为2016年10月31日22点之前。

(3)发票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2.勾选时间:每月确认勾选操作完成之前的任意一日均可进行发票勾选,最晚为当月最后1日的22点之前。

3.勾选方式

(1)逐票勾选方式(票量较少的企业):通过“发票勾选”模块完成

(2)批量勾选方式(票量较大的企业):通过“批量勾选”模块完成

4.逐票勾选方式

(1)点击功能菜单中的“发票勾选”模块进入发票勾选界面。分为两个区域:发票查询区和发票勾选区

注意:通过“发票勾选”界面,可以实现进项发票查询和逐票勾选的功能,进项发票包括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功能适合进项发票较少的企业进行发票勾选操作。

(2)发票查询。发票查询条件有:

①票面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起止、销方纳税识别号

②发票来源:全部、底账系统、认证系统

例:企业通过扫描认证方式,认证的发票,通过选择“认证系统”进行查询。

③勾选标志:未勾选、已勾选

例:如果企业需要进行发票勾选操作,则选择“未勾选”。

如果企业已经已经进行勾选操作,想查询已经勾选的发票,则选择“已勾选”。

注意:①开票日期起止为必录项;

②“底账系统”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传输的发票电子信息,也为通过该平台需要可以勾选的发票。“认证系统”为通过扫描认证方式,进行认证的发票。

(3)发票勾选和撤销

通过在发票查询区设置查询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发票,对发票进行勾选或取消勾选的操作。

表示未勾选,

表示已勾选,完成本次所有发票的勾选后或撤销勾选的操作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勾选和撤销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所有勾选发票的保存操作。

注意:勾选和撤销勾选次数:在进入“确认勾选”模块点击“确认”前,可以无限次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的操作。但在“确认勾选”后(每月只能确认一次),系统不能再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已经“确认勾选”的发票,必须在次月征期申报抵扣。

5.批量勾选方式

(1)点击功能菜单中的“批量勾选”模块进入批量勾选界面,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该功能可以达到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

发票查询,可通过设置“开票日期”、“销方税号”、“勾选标志”的条件筛选需要勾选的发票。

(2)点击“下载发票文件”按钮后,下载一个压缩文件,

用winrar等解压缩软件解压后可以得到一个excel 2003格式文件。

Excel 2003发票清单文件如下:

注意:如果发票量超过1万份,则该文件会包括多个sheet页来保存发票明细。

(3)批量勾选和撤销发票:

①对需要批量勾选的发票,企业在下载的excel 2003发票清单,根据需要筛选出需要勾选的发票,将对应的“是否勾选”列的填为“是”,并单独保存为1个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

②如果要对当月已勾选(尚未执行“确认勾选”操作)的发票进行撤销勾选的发票,企业在下载的excel 2003发票清单,根据需要筛选出撤销勾选的发票,将对应的“是否勾选”列的填为“否”,并单独保存为1个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

(4)点击“上传”按钮,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之前准备好的勾选清单文件(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再点击“打开”按钮,最后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实现批量勾选和批量撤销勾选的处理。

(5)批量勾选操作成功后,系统会先显示如下的提示信息,对本次文件批量勾选操作中的勾选和撤销勾选情况进行汇总显示。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会以红色字体标识出最近一次的日志记录:

注意:

1.如果当月已经进行过确认勾选操作,则“上传”按钮自动屏蔽,不再允许上传文件进行勾选操作。

2.如果上传的文件类型不正确,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

3.勾选次数同逐条勾选一样,在进入“确认勾选”模块点击“确认”前,可以无限次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的操作。

(三)发票勾选确认操作

企业当月应勾选发票已全部勾选后,需进行“确认”操作,一旦确认成功,则视为当月的最终勾选结果,次月1日前不再允许撤销或补充勾选发票。

注意:勾选确认操作每月只能操作一次。

1.点击功能菜单“确认勾选”模块

2.系统将实时统计出本月已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分不同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认证方式(发票勾选和扫描认证)进行发票份数、金额、税额汇总。

注意:如果已勾选的发票中包括作废发票(销售方将发票作废)、红字发票(发生退货等开具的负数发票)、失控发票(销售没有对开具的发票进行申报纳税)等异常发票状态的发票信息,则在上述汇总表格中还会分行依次显示出变为异常状态的发票汇总信息,状态为异常的发票信息不可以在次月征收期内进行申报抵扣。

3.如果确认次月征期内要申报抵扣的所有发票均已完成勾选,则点击上图中“确认”按钮,系统出现如下提示,如果确认无误则点击“确定”按钮。

4.系统自动弹出如下提示,直接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返回主页面。

5.在当月勾选确认操作成功执行完成后,系统主页面中对应月份的卡片将变为绿色已确认的状态。如下图所示:

6.当月勾选确认操作完成后,勾选确认功能菜单即自动锁定不可再重复进入,如果在此点击勾选确认菜单,则显示以下提示窗口,并返回主页面。

注意:若用户只进行了“发票勾选”的操作,没有进行“确认勾选”操作,则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点进行自动确认。

(四)确认查询操作

1.企业可在功能菜单“确认查询”模块查询指定月份的确认情况。

2.选择勾选月份,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即可查询出指定月份中发票状态为正常的勾选确认汇总记录。

(五)发票查询操作

1.企业点击功能菜单“发票查询”模块,实现发票明细的查询功能。

注意:“发票勾选”操作也可以实现发票查询功能,“发票查询”模块和“发票勾选”的区别在于:

项目发票查询功能发票勾选功能

发票状态可以查询处于作废等异常状态的发票(未申报抵扣数据)查询处于正常状态的发票

发票勾选操作不可以可以

确认标志可以查询未确认和已确认的发票仅可查询未确认的发票

2.输入查询发票条件:票面信息、发票状态、发票来源、确认标志,点击“查询”。

(六)抵扣统计

1.点击功能菜单“抵扣统计”模块,可以查询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包括指定属期内所有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合计(每月1日汇总生成)。

2.选择认证月份后,点击统计查询按钮,企业通过统计结果,可查询指定月份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份数、金额及税额合计。

注意:

1.统计结果按不同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不同认证方式(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扫描认证)分栏展现。

2.若通过该模块“底账系统(确认勾选)”栏显示的发票数量数量少于“确认勾选”模块及“确认查询”模块中显示的发票数量,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

(1)发票勾选确认后变为作废、失控、红冲等异常状态的发票;

(2)发票在确认勾选后又进行了扫描认证。

3.查看发票明细:点击界面左下角“查看明细”

击“查看明细”后,会出现查询的发票明细界面,可以设置条件进行查询发票明细。

注意:若发票明细数据大于1000份时,系统会提示:

并在“查看明细”下方出现文件下载。如遇到此类情况,请下载.xls文件查看发票明细数据。

(七)企业信息维护

1.点击右上角“单位名称”,进入“企业信息维护”模块。通过此功能模块可以完善补充企业办税信息和设置或更改平台密码。

2.修改平台密码,“平台密码修改”选择“是”,可对平台密码进行修改,如下图所示:

3.企业可以完善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最后再点击一次“确定”按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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