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成为了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当然医疗保险也一样,由于户口性质不同,医疗保险的缴费也会有所差异,那么2016年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请继续关注下文信用卡网小编介绍。

一、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事项:

1、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950.20元的8%比例计缴(即职工月平均工资×8%,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缴费标准为:156.10元/月)。

初次参保者,从参保当月计算起保时间;

续保人员,按续保当月的缴费基数补交所欠保费,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2、缴费时限及规定:个体参保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1)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了退休手续;

(2)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男满25年,女满20年;

(3)连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满15年。

已办理退休手续,但视同或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达不到上述(2)、(3)点条件的,须继续按规定连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方可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

3、缴费时间:可以选择半年或一年缴费。

二、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1、首次参保的个体劳动者实行统筹基金支付等待期,时间为三个月;

2、等待期满后次月起,与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个体参保者发生欠缴保费不足一年的,须缴清所欠保费及滞纳金,在等待期三个月后次月起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欠缴保费超过一年以上的,须缴清所欠保费及滞纳金,在等待期六个月后次月起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4、欠费期和等待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三、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1、现金缴费: 新参保及需补缴2008年6月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可持医保IC卡及银行卡或现金到桂春路南二里南宁劳动保障大厦三楼办理缴费手续。

2、银行代扣: 原已参保现接续缴纳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南宁市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太平洋卡委托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手续。

以上内容就是信用卡网小编对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介绍,欲知更多社保知识、信用卡知识请关注信用卡网哦!信用卡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社保资讯以及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了解社保以及更好地使用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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