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张海涛在全市即将开展的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通报会上说,透支人过万元超3个月不偿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上半年,全市已查办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137起,52人受到刑事处理,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
案例一:刷多张信用卡欠20万,女子超三月不还被判5年
今年53岁的马某是长清区某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她在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期间,先后在民生、中行、招行等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然后透支消费,后累计拖欠10家银行信用卡本金12万余元元,本息合计20余万元。“经多家银行多次催收,马某拒不还款,拖欠时间均超过三个月,案件举报至经侦支队一大队查处。”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褚洪泉说,警方立案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将马某刑事拘留,拘留期间马某家人代其偿还了10家银行本息合计22万元,马某由于有悔过和还款表现,警方决定将其取保候审。
随后经侦支队依法将马某起诉至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方认为马某恶意透支拖欠本金数额十分巨大,虽然还清欠款,但仍属于应当判处5年以上刑期之情形,于是对马某下达了逮捕令。马某后被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例二:刷卡2万多每月只还100元,男子被网上追逃
在某公司当业务员的徐某2013年从济南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办理一张信用卡,用于透支消费,2015年6月前后由于开销较大资不抵债,他拖欠信用卡本金2万余元。
欠费后徐某自作聪明,采取每月仅偿还信用卡欠款100元的方法拖延,时间长达半年,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徐某仍无还款的意图,银行将徐某举报至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
立案后,民警发现徐某已经逃往外地,企图隐姓埋名逃避债务和公安机关抓捕,警方遂队决定对其采取上网追逃措施,不久犯罪嫌疑人徐某落网。在起诉过程中,徐某和他家人都认为他每月都有还款,不算诈骗,所以拒不还款。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徐某批准逮捕。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历下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判处罚金2万。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张海涛介绍,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办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137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52人,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挽回避免经济损失200万元。
“在此提醒全市信用卡恶意透支人员,从即日起30日之内主动到发卡银行还清欠款,争取主动;对于超过通告期限仍未还清欠款,达到立案起诉标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集中打击。”经侦支队一大队负责人说,同时会将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及违约持卡人信息录入全市经济违法犯罪黑名单数据库系统,并纳入征信系统,他们将和法院公布的“老赖”一样,不能乘坐飞机,不能购买高铁一等车票,也不能住星级宾馆等,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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