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的周先生去银行取钱,却发现手中的银行卡已经被注销,卡内的1.8万元也不翼而飞了。
经调查,这一切竟然是他的发小郑某所为。昨天,郑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江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冒名充话费后动了贪念
周先生是个体老板,他和郑某是一起长大的发小,两人经常在一起玩乐。周先生没时间去银行排队取钱时,也会委托郑某拿上他的身份证去银行代为取钱。郑某因此也知道了周先生的身份证号码、常用的龙卡号码和密码。
今年4月,郑某不小心丢了身份证,他得知周先生有两张身份证(原身份证丢失,重新申领后又找到了原来的身份证),郑某就从周先生处拿了一张去用。
今年8月,郑某没钱充手机话费了,试着用周先生的龙卡给自己充话费,居然成功了。见周先生的卡里还有1.8万余元,郑某起了贪念。
用一张废卡演绎注销骗局
8月20日下午,郑某叫了一名女网友一起到桑田路建设银行分理处。他拿出周先生的身份证并报出了周先生的龙卡卡号,称自己的卡搞坏了,要重新补办一张卡。
郑某把一张断成好几段的破损龙卡交给了营业员。因为这张卡和周先生的卡前几位数字是一样的,银行的营业员给郑某补办了一张龙卡。
郑某拿到新卡以后,两天之内通过自动取款机,把周先生卡里的1.8万元全部取走。
取钱时才知卡已被注销
8月30日,周先生取钱时发现自己的卡已经被注销,钱也被取光了,立即向银行查询,并报了警。
警方在宁波的桑田路建行分理处,查看了银行当天的监控录像,确认这一切是郑某所为。
从事金融行业的金先生告诉记者,随意透露个人身份证和金融信息,往往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更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
金先生建议,用户在使用银行卡时,应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妥善保管,最好定期更改密码,以防密码泄露后被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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