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薅羊毛”而入罪,作为持卡人来看的确有些尴尬。曾荫权任职特首期间多次公干外访,入住酒店时,同行官员均统一由政府部门结帐,但他坚持用个人信用卡签帐,然后再由公款报销,在这个过程中赚取积分优惠。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接受利益案,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2月17日经过陪审团逾19小时退庭商议后,陪审团作出裁决,罪名成立。2015年10月5日,香港前特首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成为香港历史上被刑事起诉的最高级别官员,更是第一位被起诉的前特首。
入罪罪名中有一条:曾荫权任职特首期间多次公干外访,入住酒店时,同行官员均统一由政府部门结帐,但他坚持用个人信用卡签帐,然后再由公款报销,在这个过程中赚取积分优惠。
据2012年5月港府审计报告指出,曾荫权的五年任期内,其中共出访55次,花费1200万公币,当中有41晚入住了豪华顶级套房。这些当年就被媒体质疑,曾荫权在外访期间使用私人信用卡,为公费酒店住宿埋单以赚取信用卡积分。
因为“薅羊毛”而入罪,作为持卡人来看的确有些尴尬,各类信用卡“薅羊毛”已经成为持卡人主要的用卡驱动力,各家发卡银行不惜重金,为信用卡提供了大量的优惠、特惠消费活动,以提高持卡人的用卡消费意愿,也包括各种积分积累。很多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常大量使用个人信用卡进行支付,在事后报销冲账,而持卡人个人可以获得刷卡消费积分或航空里程积分,以及其它用卡的奖励。这对普通持卡人已经是司空见惯了。但是缘何成为了前香港特首的“罪行”之一呢?
信用卡积分属于客户“忠诚度计划”,是商业企业为了提升用户的粘性而出现的一种营销策略。由于信用卡在日常消费积分方面已经趋于同质性,其“诱惑”已经大不如从前,不仅积分的价值每况愈下,对普通持卡人来说,积分越来越有“鸡肋”的趋势。但是如果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通过个人信用卡先行支付差旅费用,或为企业进行集团消费支付,也是可以快速积累积分,这也是一些“薅羊毛”高手们所惯用的手法。
上周的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一对来自新加坡的信用卡控夫妇,他们经常用信用卡积分兑换现金或是短程机票,但是这次俩人想“玩点大的”,一年内积累了足够的免费航空里程,带着两个儿子开启了他们的免费环球之旅,计划在半年内玩遍5大洲。他们利用办卡奖金和信用卡消费积分,在2016年9月就攒够了100万英里(约161万公里)的飞行里程,获得了4张免费商务舱环球机票,省下了5.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7万元)。
这对于普通持卡人还是没有太大问题,但是这种做法,却成为香港前特首的“罪行”,倒也出乎意料。不过按照香港的法律,公务人员收受超过四百块的利益就需要申报,否则廉政公署就会找上门。作为特首出行,无论是乘机,还是宾馆,价格肯定不菲,乘坐的是公务舱,住的是高标套房,如果他在职期间出访了数十次,都使用个人信用卡支付,可积累的积分所带来的利益还是很可观的。
香港的“廉政公署”在世界上都闻名遐迩,这也是香港数十年能够打造一个廉洁政府的基础,对任何“腐败”都冠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惩治。虽然前特首没有用统一的公务信用卡付账,而是使用自己的信用卡,也并没有因此增加政府支出,但是却有借职务的便利条件获得了额外利益的嫌疑,也是不被廉署所容忍。2012年行政长官办公室还特意发文,澄清前特首在公务飞行中积累的里程“私有化”的报道。
国内发行的公务信用卡,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务卡的简称。2007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以下称63号文),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实行公务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公务卡是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
但是,虽然公务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可以让所有的公务支付行为有据可查、有迹可寻,对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具有一定作用。但是让公务卡来行使防治腐败的功能似乎勉为其难,因为腐败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并非靠一张公务卡就能解决问题,曾前特首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即便是香港廉政公署都没有能够做到事前“防治”,而只能事后惩处。
国内发行的公务卡,针对积分也有相关规定进行限制。
至于,公务卡的哪些项目不可以“私有化”,哪些可以,并没有准确的定论,即便香港廉署也是依据公务人员相关规则来行使调查权力,政府机构与企业也具有不同的规则,但是政府机构使用公务卡更应该全方位的进行管控。前特首的这桩案例,为公务卡产品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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