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都是与相关基金挂钩,和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不需要缴纳个税。那么,除了基金收益,还有哪些理财产品免征个税呢?
层出不穷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让居民的金融理财方式多了一个选择,但是你可能还不知道,这些理财“宝宝们”的收益原来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一、教育储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与其他储蓄品种相比,免缴利息税的教育储蓄是居民理财法宝之一。根据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除邮政储蓄机构外,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如工行、建行等都已开办教育储蓄业务。教育储蓄分为一年、三年或六年期三种,最低起存金额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
教育储蓄方式已采用了实名制,须持储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二、国债、特种金融债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是仅有的两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产品。所以一般即使企业债券的票面利率略高于国债的票面利率,但扣除税款后的实际收益率反而却要低于后者。
三、保险理财产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放心保)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
一是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基金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基金与股票在税收方面的明显区别,也是基金宣传的收入免税的由来。另外,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人民币、外汇理财产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暂时免征收益所得税。人民币和外汇理财产品属于专家理财,是由具有多年金融产品交易经验的投资专家进行理财操作。和其他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和外币理财的最大优势在于银行掌握了一些只有银行才可以进入的投资领域,确保可以获得较高收益,且可以回避很多市场风险,但流动性不佳。
五、信托产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信托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收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的财产管理行为。目前国家对信托收益暂不收取个人所得税。(注:整合自新华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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