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消费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但是不顾自己的还款能力盲目刷卡,带给自己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可能会触犯刑律。昨日,碑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一名20多岁的小伙因信用卡账户透支5万余元,面对银行催款又不闻不问,最终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26岁的罗某家在山西农村,2013年初,罗某到西安北郊一家洗浴中心上班,收入还算可以。当年9月,罗某申办了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并开始使用。之后,罗某使用该信用卡多次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每个月也都能按时还款,透支额也从5000元提升至3万元。2015年3月22日,罗某最后一次还款后再无还款。
截至7月底,罗某该信用卡账户共欠款50353.22元,其中本金42622.15元,利息及滞纳金7731.07元。从4月起,招商银行先后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多次向罗某催收欠款,甚至还给罗某家里发函,但罗某始终没有还款。8月初,招商银行向警方报案,罗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执行逮捕。案发后,罗某的家人帮忙将5万余元欠款补交。
昨日上午,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罗某称,从2015年3月至7月,他处于失业状态,没有收入来源,也不好意思开口向父母要钱,还称自己并不知道不按时还款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认为等有钱了把欠款还上就行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法院认为,罗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其家人帮忙补交了欠款,与银行达成谅解,罗某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结合罗某的一贯表现及羁押期间的表现,决定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昨日庭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五六十名学生参加旁听。宣判后,办案法官对该案的适用法律进行了释明,进行现场普法,告诫那些使用信用卡的人,一定要树立诚信意识。另外,针对量刑规范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也前来观摩庭审。
据悉,碑林区法院是全国首批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自2008年试点工作以来,该院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并率先将财产刑纳入量刑规范化范,先后审结各类刑事案46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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